告親生女兒!老父為養身障兒「討每月2.2萬」 法院打臉:「對女兒多些寬容」
自古以來,很多家庭問題都引起討論,近日傳出一名年逾古稀的老父親,竟將親生女兒告上法庭,要求支付每月贍養費,引發社會關注。
圖片來源:《Yahoo奇摩新聞》
根據《ETtoday新聞雲》報導,這起事件發生在中國的上海市浦東新區,一名70多歲的沈姓老翁,日前將40歲的親生女兒提告上法院,要求對方每月繳交人民幣5000元(約新台幣2.2萬元)的贍養費。這名女兒是沈老伯與前妻所生,1991年兩人離婚後,女兒便跟著父親生活。1996年沈老伯再婚,隔年生下一名智力缺陷的兒子,經中國鑑定為智力三級殘疾。老翁表示,目前他和現任妻子都患有疾病需要長期服藥,加上30歲的兒子還有痛風問題,行動不便。夫妻倆雖然生活能自理,但體力不堪負荷,想請住家看護照顧兒子,每月至少需要花費3.8萬元台幣。然而,夫妻倆每月退休金僅4.9萬元,加上兒子的殘疾補助約9000元,根本無力負擔。此外,他還指控女兒家境不錯,擁有寶馬轎車,卻從不盡贍養義務。
對於老翁的控訴,女兒也反駁,每次看醫生都是自己過去關心、陪伴,其中自己多次遭到爸爸、繼母虐待,所謂買房的借款也早已歸還,更質疑父親跟繼母才換過車,根本沒有所謂「經濟困難」;加上弟弟其實只要事先準備好餐點,其它生活其實沒有太大困難,根本不需要請居家看護。
法院審理後認為,沈老伯要求女兒給付贍養費的依據並不充分,最終駁回訴訟請求。法官也指出,雖然子女對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贍養義務,但贍養不僅是經濟支援,更包含精神慰藉。法院呼籲,女兒應多念及父親養育之恩,而父親也要體諒女兒的家庭壓力,雙方應互相包容與體諒。網友看完全傻眼:「告自己女兒也太狠了吧!」「兩邊都有困難,真的很難評論」「沒有血緣關係的弟弟,憑什麼要姊姊養?」「女兒說小時候被虐待,這仇恨結也該解開了」「法院判得好,親情不能靠強迫」
大家怎麼看呢?
資料來源:《ETtoday》